2025年7月,重庆的理想车主赵磊发现自己的车被故意划伤,划痕遍布车身多处,明显是故意为之。警方调查后确认,嫌疑人是出于对品牌的不满而作案。
2023年,赵磊自费购买了理想L7,用车一直顺利,但今年8月起,他注意到网络上出现大量攻击理想车主的帖子,内容指责车主素质差、乱停车等,甚至有人被骚扰。赵磊说,这让他开车时都小心翼翼,害怕被指指点点。
在赵磊加入的车主群里,类似抱怨不断出现。许多车主发现,主流社交平台上充斥着内容雷同的“黑帖”,攻击目标都是理想品牌和理想车主。赵磊认为这是有组织的抹黑行为。
8月7日,理想法务部发文称,核查发现类似负面信息在多平台密集发布。例如,8月3日凌晨短短7小时内,一个平台就出现45条类似视频。理想表示将追究法律责任,维护权益。
事实上,水军和黑公关在汽车行业已不新鲜。谭千帆曾在一家国企担任舆情处置专员8年。他告诉央视网《锋面》记者,随着新能源汽车竞争加剧,市场份额争夺白热化、价格战频发、利润率下滑,折射了行业无序发展的一面。
黑公关和水军来源于哪?为何猖獗?如何应对以促进行业良性竞争?
从“灌水”到“工业化”
展开剩余81%不少车企都苦黑公关和水军久矣。
据总台《经济半小时》披露,部分汽车博主通过虚假测评牟利。一名60万粉丝的博主,短视频报价高达1.8万元,长视频达3.8万元,黑商单价格更高,有的机构靠“捧一踩一”单次获利数百万元。
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,2022年新能源汽车恶意诽谤案件同比增长217%。监测数据表明,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, “网络水军”与“黑公关”的相关话题传播量超21万篇次。
据谭千帆观察,黑公关的起源可追溯到8年前PC互联网的“论坛时代”,一些车企会组织员工在论坛“灌水”,放大竞品缺点,如通过炒作日系车“不安全”来推销自家产品。2018年后,一大批“新势力”新能源汽车品牌涌现,市场竞争加剧,微博、微信等平台成为新战场,“控评”兴起,如抢微博前排、运营假账号攻击技术路线。
2021年起,短视频和直播主导舆论,刷负面评论、车展维权等事件频发。最让谭千帆感到头疼的是2023年后,生成式AI被利用,生成个性化内容,真假难辨。
随着短视频的兴起,雇佣水军的主体也变得更加多样:除了车企和公关公司,自媒体博主,甚至一些持有车企股票的利益相关方也纷纷加入。
谭千帆还透露,一些与车企行业相关的上下游企业也会参与其中,使得情况变得更加复杂,真假难辨。即便在网络实名制实施之后,“仍有公司会收集或购买大量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虚假‘实名账号’,用来组建水军团队。”
特别是“自媒体”的加入,使得舆论风向很容易被带偏。例如在2025年7月,比亚迪某款车辆在机场进行正常操作时被误拍,在官方尚未回应的情况下,大量自媒体就以“刹车失灵”“车辆失控”为题,批量发布雷同内容。尽管事后证实此事与车辆本身无关,却已对品牌声誉造成了实际损害。
为啥管不住?
近十年来,水军手段从简单炒作进化到专业化、规模化,技术更智能隐蔽。谭千帆表示,许多车企被迫参与舆论攻防,每年投入约10%预算甚至更多用于应对黑公关。
在汽车行业分析师林述成看来,“流量价值”和“竞争压力”的畸形结合,导致了网络水军和黑公关的乱象。“企业急于抢占用户心智,流量直接关联市场份额,形成‘流量即王道’的思维。”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鼎亮也表示,黑公关行为界定模糊,监管困难。谭千帆强调,AI技术应用后,区分正常评价和恶意抹黑更复杂。“员工宣传算不算水军?内容相似如何判断?目前缺乏明确标准。”
而且,诉讼的结果往往不能弥补车企受到的名誉和商业损害。蔚来公关专家柳志卿曾直言,诉讼获赔60万元,但实际损失超10亿元。谭千帆也说,诉讼赔偿低,通常为几千到几万元,但车企法务部需持续取证起诉,耗时短则数月,长则数年。
“告不过来且赔不足”之外,谭千帆认为负面舆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隐形且持久的。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、国际智能运载科技协会秘书长张翔补充道,“一般的自媒体、小媒体注册资本10万元,被车企诉讼判赔200万元,最后公司也只是破产了事。”
从震慑到系统治理
今年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,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 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。“专项行动的第一个作用,就是震慑。”谭千帆认为这鼓励了车企维权。
如今,诸多企业开始积极行动。鸿蒙智行追究了536个账号的法律责任;广汽成立网络举报中心,利用用户线索处理问题。律师杨鑫认为,公开维权有助于形成“犯法必究”氛围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也认为,政策的核心就是推动产业从“野蛮生长”到高质量发展转型。
当然,仅靠车企自发维权还远远不够。杨鑫建议发动平台、用户、监管部门等力量合作,提高证据收集效率,并细化抹黑界定标准。
谭千帆进一步强调车企和平台、用户、监管“联动”的关键性,如AI内容强制注明、将黑公关纳入诽谤罪、车企与监管部门数据共享。
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重点强调了平台的责任。“平台应尽到审核义务,如出现虚假信息,则不适用‘避风港原则’。”汽车博主常岩提议利用AI技术反制,“用AI识别系统,对批量生成的内容、发布频率异常的内容自动筛选、预警。”
执业律师杨鑫在法律层面做了特别的提示,目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法律以及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》和《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》规定,网暴的侵害对象主要限于个人(即“自然人”)。企业作为“法人”,并没有被相关法律纳入“被侵害者”的范畴之中。对此,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建议将侵害对象扩展到包括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的所有民事主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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