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古籍记载,周公东征后对投降的殷商贵族曾说过:“惟尔知,惟殷先人有典有册,殷革夏命。”其中,“有典有册”指的是保存历史和政务的书籍、文献资料。与此同时,还有其他史书记载提到伏羲、神农、黄帝等三位上古帝王的书籍被称为《三坟》,而记载上古事件的书籍则称为《尚书》,其中包含了尧舜禹等人物的事迹;夏朝的占卜书叫做《连山》,周朝的《周易》则是占卜文化的重要文献,而商朝的《归藏》更是其中的一部分。由此看来,不仅商朝已有“典籍”,即使在夏朝以及更早的五帝时代,中国或许早就有了类似的文献系统。
然而,问题在于,史书记载秦朝时,由蒙恬发明了毛笔,而传统的认知则认为春秋时期才有竹简和木简。那么,商朝到底是如何拥有“典籍”或“书籍”的呢?其实,通过对甲骨文的研究,我们可以发现商朝的书写体系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,远不如我们传统观念中认为的那样原始,同时这也可能是无法找到夏朝文字的原因之一。
根据考古学的发现,商朝的文字分为两种主要类型:一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甲骨文,这被称为“刀笔文字”;二是铭刻在青铜器上的金文。这些文字记录了商朝的许多重要事项。然而,通过更为深入的研究,我们还发现,商朝人民实际上使用了“毛笔字”作为日常书写工具。
展开剩余77%关于毛笔的起源,晋代的崔豹在《古今注》卷下《问答释义》中提到“蒙恬始造,即秦笔耳”,即毛笔是由秦朝的蒙恬所发明的。唐代的李瀚在《蒙求》中也有类似记载:“蒙恬制笔,蔡伦造纸”。这些文献看似表明毛笔的发明始于秦朝,但事实并非如此。考古学的证据表明,毛笔在中国的使用历史至少已有4000多年。
在石峁古城和陶寺遗址的考古发现中,已经出现了类似毛笔的痕迹。在陶寺遗址,考古学家发现了用毛笔写的两个字,其中右边的字可能是“文”,左边的字则有可能是“尧”或者“邑”,目前仍在考证中。进入商朝后,毛笔并未被淘汰,而是得到了继续使用的证据。例如,在殷墟出土的几件器物中,其中一件大理石戈上就有清晰的毛笔字,此外还发现了一把玉戈,上面写有11个朱砂字,这些都是商朝使用毛笔书写的直接证据。此外,甲骨文中也存在一些朱砂痕迹,这可能表明部分甲骨文是先用毛笔书写,之后再刻入骨或甲中。
除此之外,甲骨文中的一些字形也为商朝使用毛笔提供了证据。与西方的字母文字不同,汉字通常是由象形字构成,每个字背后往往都藏有一个历史或文化背景。例如,“书”和“史”这两个字,就与书写有关;而“聿”字,则是最早的笔字,原本代表手持毛笔的象形,后来由于竹子成为主要材料,“聿”字上加了竹字头,成为了“竹聿”字。由此可见,商朝使用类似毛笔的工具写字并非空穴来风。
从以上的证据可以得出结论,商朝已经使用了类似毛笔的书写工具,而秦朝的蒙恬所发明的毛笔,仅是对原有书写工具的一种改良。正如蔡伦改良了纸张一样,毛笔的诞生并非从零开始,而是在先前基础上的创新。
至于商朝文字的载体,除了青铜器和甲骨外,考古学目前尚未发现其他直接载体。虽然目前没有找到其他类型的载体,并不代表它们不存在。通过甲骨文的研究,我们不难发现,商朝的书写体系已经进入了竹简和木简的时代。例如,甲骨文中的“册”字,便象形地描述了竹简或木简编成册的样子,与周代的简书非常相似;而“典”字,则是双手捧册的象形字。此外,甲骨文中还有一个叫“作册”的官职,职责可能是负责记录和书写国内外的事件,要求掌握一定的书写技巧。在西周时期,也有类似的职务,如册内史、作命内史等。
因此,甲骨文主要用于记录与鬼神相关的契约,通常采用刀刻的方式,而商朝的日常文书则应当是用毛笔书写在竹木简上。由于竹木简较为易腐,因此考古学家至今未能找到相关实物,但并不能否定它们的存在。考虑到商朝作为一个存在了六百年的大国,统治范围广阔,若没有高效、简便的书写系统,恐怕很难维持如此庞大的政权。因此,商朝人日常使用毛笔与竹木简进行书写,是完全合理的。
关于商朝的竹简文书,考古学者还提出了两点值得深思的问题:首先,商朝存在竹简文书系统的考证,佐证了史书中关于商朝“有典有册”的记载,进一步证明了中国古代史书的高度可信性。因此,在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这些历史记载的情况下,我们应当相信这些文献的可靠性,包括夏朝的历史。其次,早期中国使用竹简的历史可能比我们预想的还要早,甚至可能在商朝之前就已开始。考古发现的缺失,或许正是因为竹简文书易于腐朽,导致夏朝和更早时期的文字材料未能保存下来。
综上所述,竹简虽然易腐,但它便于大规模使用,且成本相对较低,这使得它成为了历史记载的理想载体。许多中国上古史籍,如三皇五帝、禹夏等重要历史事件,很可能并非仅仅通过口耳相传流传下来,而是通过竹简文书得以记录和保存,代代相传。所以,当史书提到“河洛之间”或“桀都斟鄩”时,我们也许能理解为什么考古学家在这些地方发现了与之相关的遗址,正是这些“巧合”现象揭示了古代中国文献的深厚底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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